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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作者: | 来源:武威日报 | 发布日期:2018-07-02 | 阅读次数:  [] [] []

  按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通知,现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武威市户籍属放宽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可在武威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户籍在外地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时未要求放宽的,网上无法填报信息,本人可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由    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补录。申请人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打印版);
  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并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三) 毕业证书原件;
  提交报名时填写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
  (四)4张2寸彩色照片;
  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等信息无法查询或与本人填报信息不相符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申请时间、地点
  1.2018年7月23号至27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武威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武威市农林牧大厦3层305号房间)。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935-2252690
武威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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