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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委聘任11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

作者:许天才 | 来源:武威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8-01-29 | 阅读次数:  [] [] []
  近日,市委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经单位推荐、定向选聘、考察确定等程序,聘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志坚,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杜睿哲,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吕嘉林,甘肃纵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赵庆年,甘肃森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华,甘肃靖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骆世奇等6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聘任团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王德超、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赵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傅瑞川、市委政法委维稳信息综合科科长达永军、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辛建尧等5名同志为市委公职律师。

  市委法律顾问队伍由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成。其中,市委办公室法规工作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外聘法律顾问由法学专家和社会律师组成;市委公职律师由有关部门推荐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获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的公职人员组成。

  市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市委领导立法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市委及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助起草、修改涉及市委和市纪委、市委各部门的重要法律文书、重要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市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市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为市委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承担市纪委和市委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责。

  市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任期限为3年。市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具体服务管理工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

  市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任必将为加快市委依法执政工作,提升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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