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批信访投诉办理情况
(2018年4月25日)
一、受理编号49关于“凉州区河东镇汪家寨村五组村民反映,4月18日镇上组织清理垃圾时将一车垃圾倒入水渠,垃圾流入该村村民耕地。”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4月18日,凉州区河东镇组织各村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清理通村主干道、沟渠河道、铁路周边、田间地头等白色垃圾,清理出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拉运至垃圾临时堆放点(池),再由河东镇政府统一清运至黄羊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集中清理垃圾活动中,各村均未将垃圾倾倒水渠中。信访投诉反映河东镇在集中组织清理垃圾时将一车垃圾倾倒入水渠的问题不存在。但因河东镇属山水灌区,汪家寨村灌溉来源系黄羊水库,灌溉干渠途径黄羊镇、谢河镇的若干村组,渠道敞口不封闭,历年来在村民灌溉的时候,存在上游渠道的垃圾随河水淌到下游耕地、灌水口的情况。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河东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镇、村、组干部开展全镇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责任表格,明确网格员责任区域,对镇区内所有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截至4月20日19时,已将汪家寨村沟渠内垃圾全部整理完毕。
二、受理编号50:“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乱倒。”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问题。
该信访投诉涉及企业是天祝县宽沟工业园碳化硅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现入驻碳化硅企业15户,其中:正常生产10户,停产检修1户,在建4户。该15户碳化硅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9户碳化硅企业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三和、新浙华等2户企业于今年4月初投入试生产,待设备运行正常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2016年12月16日投诉的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每天夜间臭气严重扰民”和2016年12月21日投诉的正星硅业有限公司“每天晚上生产期间排放烟尘、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类似。在对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祝正星硅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查出整改过程中,同时对宽沟工业园内生产的碳化硅企业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生产的碳化硅企业对每批进购使用的原料(洗精煤、石油焦)进行化验,硫含量不能超过0.5%;二是在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大气排放监督性检测的基础上,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自测;三是生产时降低电压等级、延长生产时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本次调查,共查阅和收集了宽沟工业园11户碳化硅企业(生产的10户和停产检修的1户)监督性监测、企业自测等报告,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排放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2018年4月18日甘肃恒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对废气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群众多次投诉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问题的原因是:碳化硅企业因目前生产工艺所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有刺激性臭味。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虽达到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仍能闻到刺激性的臭味。
2.“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乱倒”问题。
宽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17年8月取得在线监控系统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武市环发〔2017〕336号)和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武市环验〔2017〕12号),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用于企业、园区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
宽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于2017年4月(武环检测〔2017〕第120号)、2017年7月(武环检测〔2017〕第188号)、2017年12月(武环检测〔2017〕第188号)3次对各项指标和设备进行了监督性监测,2018年3月委托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进行了比对检测(报告编号:SRJC201803012),从检测结果看,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合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水处理达标后可用于企业和园区道路洒水降尘、绿化。
(二)整改处理情况
(1)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天祝县环保局于2017年10月积极与宁夏三和公司联系,宁夏三和公司租赁窑街煤电金能公司天祝分公司2台碳化硅电阻炉进行环保除尘设施改造,将无组织排放碳化硅电阻炉改造成有组织排放碳化硅电阻炉,实现碳化硅生产烟尘有效控制和循环利用。目前一台电阻炉环保除尘设施正在改造中,预计2018年6月份调试运行,待调试运行正常后,在所有碳化硅企业中推广使用。
(2)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天祝县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全过程污染控制。
(3)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天祝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宽沟工业园所有碳化硅企业监管,督促碳化硅生产企业把好原料进购关,选用优质石油焦和洗精煤,对企业每一批进购的原料都要抽样检验并建立台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受理编号51关于“凉州区和平镇和平村五组有一养鸡场,距离居民较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和平镇和平村5组现有养鸡场3家,分别是郑志发养鸡场、郑志萍养鸡场、郑志红养鸡场,其中郑志发养鸡场停产歇业。
郑志萍养鸡场,修建于2007年,修建鸡舍2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现养蛋鸡7000只,东面和西面为耕地,南面为郑志发养鸡场,北面为郑志永养牛场,约有20立方米的鸡粪堆放在鸡舍东面,距居民住宅区约100米。
郑志红养鸡场,修建于2008年,修建鸡舍2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现养蛋鸡4000只,东面为郑志发养鸡场,南面为果园,西面和北面为耕地,约有5立方米的鸡粪堆放在鸡舍西面,距居民住宅区约200米。
郑志萍养鸡场和郑志红养鸡场堆放鸡粪的场地均未硬化,鸡粪露天堆放,未采用覆土盖压处理,对周围环境及空气造成了污染。
(二)整改处理情况
1.凉州区农牧局、和平镇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郑志萍、郑志红对露天堆放的粪便进行清理,全部拉运至远离居民区的空地堆放,并用土进行覆盖填埋。截至2018年4月22日18时,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毕。
2.执法人员现场对养鸡场负责人郑志萍、郑志红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环境保护知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要求。
3.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距离畜禽粪便堆放点较近的10户农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农户对粪污整改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4.凉州区政府责成和平镇在全镇范围内加大环境保护、畜禽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力度,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村组农户不断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安排人员对农户畜禽养殖进行监管,实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建立和完善畜禽粪污巡查保护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四、受理编号52关于1.古浪县有人在泗水三八干涸河道内采砂石,运输过程中砂石散落路面,影响安全,扬尘污染环境;2.古浪县水管处附近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古浪县有人在泗水三八干涸河道内采砂石,运输过程中砂石散落路面,影响安全,扬尘污染环境”问题。该河道位于古浪县古浪镇、泗水镇境内,现有采砂厂3家(古浪县鑫砂坊砂石料厂、古浪县金生砂石料厂、古浪县宏伸砂石料厂),于2016年12月停止开采至今。目前古浪县鑫砂坊砂石料厂、古浪县宏伸砂石料厂有少量积存成品料往外拉运,无乱采滥挖行为。个别车辆拉运砂石车顶覆盖篷布不到位,在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行驶中存在散落碎石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2.“古浪县水管处附近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现象”问题。信访投诉路段位于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与X149线武古公路平交道口处,属古浪县城北部交通主干道。因两条道路正在施工建设,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500米、X149线武古公路300米尚未铺筑路面,在车辆通过或大风天气有扬尘现象。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古浪县政府责成古浪县交通局、水务局立即组织整改。一是古浪县水务局对河道内砂石料厂开展规范整顿,未发现乱采滥挖问题;向砂石料厂下发《加强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专项通知》,要求采砂厂规范装载,从根本上杜绝途中砂石散落现象。二是古浪县交通局完成便道路面整修和散落砂石清扫,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措施,对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砂石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加快道路工程建设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与X149线武古公路平交道口路面工程。
五、受理编号54关于“凉州区钟楼巷口东南角有一饭馆,墙外两根烟囱排放油烟,影响周边居民。”办理情况 。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反映的饭馆实为“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经营地址:武威市凉州区东小北街;负责人:张治平,《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021884,《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438618,主体业态为小型餐饮。现场检查时,该店已安装一体式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有监测报告,有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半个月清洗1次防火板,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内部甩油盘),烟罩和灶台上方有油渍。该店操作间位于就餐区北侧,操作间北墙设有炉灶,炉灶上方设有烟油净化一体机,一体机上方连接烟道,烟道通向北侧外墙,一个通至三层写字楼楼顶,另一个通向六层商住楼楼顶。
(二)整改处理情况
1.截至2018年4月21日20时,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有油渍的烟罩、灶台和油烟净化设施已清洗干净。
2.凉州区食药监局再次对该店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的清洗维护,及时运转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
3.凉州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反映的问题,对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所处的工商局家属院1号楼居民进行了入户走访,共走访入户4户,并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走访的4户居民均表示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墙外两根烟囱排放的油烟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六、编号55关于“凉州区新华乡穿城村有一采石场,每天下午放炮炸石,噪声及扬尘较大,影响周边环境。”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的采石场为武威市地鑫源石料有限公司,位于凉州区金塔镇青铜村西南下大沟国有荒山上,采矿区属国有未利用地,项目区北侧为荒山,西南与南营水库直距2.5公里,东南直距2.5公里为新华镇穿城村,西侧为荒山,四周无环境敏感点。该石料厂主要开采加工生产各种规格的砂石砾料,企业采矿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该公司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具有爆破作业资质。根据企业提供的“爆破炸石的记录日志”显示,该公司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4月18日,存在下午放炮炸石的现象,起爆作业时间段在16时至20时之间。通过现场检查,该石料厂虽然采取了覆盖防尘网等防尘措施,但生产现场堆放的部分砂石混合物未进行覆盖。
(二)整改处理情况
1.2018年4月21日17时,凉州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凉环责改〔2018〕64号),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未覆盖的砂土进行抑尘完全覆盖。截至2018年4月22日该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已对现场堆放的石粉和砂土混合物全部进行了抑尘覆盖。
2.凉州区环保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爆破规程作业,认真填写爆破作业日志,便于监管单位核查。同时,要求企业对爆破作业起爆时间合理安排,将起爆作业时间选在15时—18时之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七、受理编号56关于“凉州区再就业市场昌德商贸城二楼KTV中午及夜间唱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再就业市场昌德商贸城二楼共有茶屋9家,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为小型餐馆,没有歌舞娱乐经营项目,也没有向文化部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场查看发现,9家茶屋均在包厢内设置了KTV歌曲点唱系统供消费者进行娱乐。因昌德商贸城北面有一栋居民楼,茶屋经营中消费者唱歌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文广局向9户经营业主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拆除音响功放设备。截至4月21日下午19时,9家茶屋业主已主动拆除了音响功放设备。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4月18日,凉州区河东镇组织各村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清理通村主干道、沟渠河道、铁路周边、田间地头等白色垃圾,清理出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拉运至垃圾临时堆放点(池),再由河东镇政府统一清运至黄羊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集中清理垃圾活动中,各村均未将垃圾倾倒水渠中。信访投诉反映河东镇在集中组织清理垃圾时将一车垃圾倾倒入水渠的问题不存在。但因河东镇属山水灌区,汪家寨村灌溉来源系黄羊水库,灌溉干渠途径黄羊镇、谢河镇的若干村组,渠道敞口不封闭,历年来在村民灌溉的时候,存在上游渠道的垃圾随河水淌到下游耕地、灌水口的情况。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河东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镇、村、组干部开展全镇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责任表格,明确网格员责任区域,对镇区内所有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截至4月20日19时,已将汪家寨村沟渠内垃圾全部整理完毕。
二、受理编号50:“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乱倒。”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问题。
该信访投诉涉及企业是天祝县宽沟工业园碳化硅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现入驻碳化硅企业15户,其中:正常生产10户,停产检修1户,在建4户。该15户碳化硅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9户碳化硅企业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三和、新浙华等2户企业于今年4月初投入试生产,待设备运行正常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2016年12月16日投诉的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每天夜间臭气严重扰民”和2016年12月21日投诉的正星硅业有限公司“每天晚上生产期间排放烟尘、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类似。在对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祝正星硅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查出整改过程中,同时对宽沟工业园内生产的碳化硅企业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生产的碳化硅企业对每批进购使用的原料(洗精煤、石油焦)进行化验,硫含量不能超过0.5%;二是在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大气排放监督性检测的基础上,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自测;三是生产时降低电压等级、延长生产时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本次调查,共查阅和收集了宽沟工业园11户碳化硅企业(生产的10户和停产检修的1户)监督性监测、企业自测等报告,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排放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2018年4月18日甘肃恒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对废气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群众多次投诉企业排放臭气污染环境问题的原因是:碳化硅企业因目前生产工艺所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有刺激性臭味。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虽达到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仍能闻到刺激性的臭味。
2.“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乱倒”问题。
宽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17年8月取得在线监控系统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武市环发〔2017〕336号)和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武市环验〔2017〕12号),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用于企业、园区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
宽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于2017年4月(武环检测〔2017〕第120号)、2017年7月(武环检测〔2017〕第188号)、2017年12月(武环检测〔2017〕第188号)3次对各项指标和设备进行了监督性监测,2018年3月委托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进行了比对检测(报告编号:SRJC201803012),从检测结果看,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合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水处理达标后可用于企业和园区道路洒水降尘、绿化。
(二)整改处理情况
(1)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天祝县环保局于2017年10月积极与宁夏三和公司联系,宁夏三和公司租赁窑街煤电金能公司天祝分公司2台碳化硅电阻炉进行环保除尘设施改造,将无组织排放碳化硅电阻炉改造成有组织排放碳化硅电阻炉,实现碳化硅生产烟尘有效控制和循环利用。目前一台电阻炉环保除尘设施正在改造中,预计2018年6月份调试运行,待调试运行正常后,在所有碳化硅企业中推广使用。
(2)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天祝县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全过程污染控制。
(3)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天祝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宽沟工业园所有碳化硅企业监管,督促碳化硅生产企业把好原料进购关,选用优质石油焦和洗精煤,对企业每一批进购的原料都要抽样检验并建立台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受理编号51关于“凉州区和平镇和平村五组有一养鸡场,距离居民较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和平镇和平村5组现有养鸡场3家,分别是郑志发养鸡场、郑志萍养鸡场、郑志红养鸡场,其中郑志发养鸡场停产歇业。
郑志萍养鸡场,修建于2007年,修建鸡舍2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现养蛋鸡7000只,东面和西面为耕地,南面为郑志发养鸡场,北面为郑志永养牛场,约有20立方米的鸡粪堆放在鸡舍东面,距居民住宅区约100米。
郑志红养鸡场,修建于2008年,修建鸡舍2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现养蛋鸡4000只,东面为郑志发养鸡场,南面为果园,西面和北面为耕地,约有5立方米的鸡粪堆放在鸡舍西面,距居民住宅区约200米。
郑志萍养鸡场和郑志红养鸡场堆放鸡粪的场地均未硬化,鸡粪露天堆放,未采用覆土盖压处理,对周围环境及空气造成了污染。
(二)整改处理情况
1.凉州区农牧局、和平镇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郑志萍、郑志红对露天堆放的粪便进行清理,全部拉运至远离居民区的空地堆放,并用土进行覆盖填埋。截至2018年4月22日18时,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毕。
2.执法人员现场对养鸡场负责人郑志萍、郑志红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环境保护知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要求。
3.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距离畜禽粪便堆放点较近的10户农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农户对粪污整改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4.凉州区政府责成和平镇在全镇范围内加大环境保护、畜禽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力度,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村组农户不断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安排人员对农户畜禽养殖进行监管,实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建立和完善畜禽粪污巡查保护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四、受理编号52关于1.古浪县有人在泗水三八干涸河道内采砂石,运输过程中砂石散落路面,影响安全,扬尘污染环境;2.古浪县水管处附近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古浪县有人在泗水三八干涸河道内采砂石,运输过程中砂石散落路面,影响安全,扬尘污染环境”问题。该河道位于古浪县古浪镇、泗水镇境内,现有采砂厂3家(古浪县鑫砂坊砂石料厂、古浪县金生砂石料厂、古浪县宏伸砂石料厂),于2016年12月停止开采至今。目前古浪县鑫砂坊砂石料厂、古浪县宏伸砂石料厂有少量积存成品料往外拉运,无乱采滥挖行为。个别车辆拉运砂石车顶覆盖篷布不到位,在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行驶中存在散落碎石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2.“古浪县水管处附近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现象”问题。信访投诉路段位于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与X149线武古公路平交道口处,属古浪县城北部交通主干道。因两条道路正在施工建设,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500米、X149线武古公路300米尚未铺筑路面,在车辆通过或大风天气有扬尘现象。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古浪县政府责成古浪县交通局、水务局立即组织整改。一是古浪县水务局对河道内砂石料厂开展规范整顿,未发现乱采滥挖问题;向砂石料厂下发《加强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专项通知》,要求采砂厂规范装载,从根本上杜绝途中砂石散落现象。二是古浪县交通局完成便道路面整修和散落砂石清扫,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措施,对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砂石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加快道路工程建设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S315线凉古公路(古浪段)与X149线武古公路平交道口路面工程。
五、受理编号54关于“凉州区钟楼巷口东南角有一饭馆,墙外两根烟囱排放油烟,影响周边居民。”办理情况 。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反映的饭馆实为“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经营地址:武威市凉州区东小北街;负责人:张治平,《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021884,《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438618,主体业态为小型餐饮。现场检查时,该店已安装一体式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有监测报告,有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半个月清洗1次防火板,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内部甩油盘),烟罩和灶台上方有油渍。该店操作间位于就餐区北侧,操作间北墙设有炉灶,炉灶上方设有烟油净化一体机,一体机上方连接烟道,烟道通向北侧外墙,一个通至三层写字楼楼顶,另一个通向六层商住楼楼顶。
(二)整改处理情况
1.截至2018年4月21日20时,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有油渍的烟罩、灶台和油烟净化设施已清洗干净。
2.凉州区食药监局再次对该店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的清洗维护,及时运转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
3.凉州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反映的问题,对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所处的工商局家属院1号楼居民进行了入户走访,共走访入户4户,并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走访的4户居民均表示武威市凉州区老马大盘鸡拌面王店墙外两根烟囱排放的油烟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六、编号55关于“凉州区新华乡穿城村有一采石场,每天下午放炮炸石,噪声及扬尘较大,影响周边环境。”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的采石场为武威市地鑫源石料有限公司,位于凉州区金塔镇青铜村西南下大沟国有荒山上,采矿区属国有未利用地,项目区北侧为荒山,西南与南营水库直距2.5公里,东南直距2.5公里为新华镇穿城村,西侧为荒山,四周无环境敏感点。该石料厂主要开采加工生产各种规格的砂石砾料,企业采矿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该公司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具有爆破作业资质。根据企业提供的“爆破炸石的记录日志”显示,该公司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4月18日,存在下午放炮炸石的现象,起爆作业时间段在16时至20时之间。通过现场检查,该石料厂虽然采取了覆盖防尘网等防尘措施,但生产现场堆放的部分砂石混合物未进行覆盖。
(二)整改处理情况
1.2018年4月21日17时,凉州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凉环责改〔2018〕64号),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未覆盖的砂土进行抑尘完全覆盖。截至2018年4月22日该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已对现场堆放的石粉和砂土混合物全部进行了抑尘覆盖。
2.凉州区环保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爆破规程作业,认真填写爆破作业日志,便于监管单位核查。同时,要求企业对爆破作业起爆时间合理安排,将起爆作业时间选在15时—18时之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七、受理编号56关于“凉州区再就业市场昌德商贸城二楼KTV中午及夜间唱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再就业市场昌德商贸城二楼共有茶屋9家,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为小型餐馆,没有歌舞娱乐经营项目,也没有向文化部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场查看发现,9家茶屋均在包厢内设置了KTV歌曲点唱系统供消费者进行娱乐。因昌德商贸城北面有一栋居民楼,茶屋经营中消费者唱歌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文广局向9户经营业主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拆除音响功放设备。截至4月21日下午19时,9家茶屋业主已主动拆除了音响功放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