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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一批信访投诉办理情况
(2018年5月7日)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09 | 阅读次数:  [] [] []

    一、受理编号90:“凉州区五和镇自寨村有一垃圾填埋场,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填埋场为永昌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武威金太阳高新技术集中区三区,向南距五和镇支寨村最近距离1公里。该垃圾处理场由新能源装备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占地面积102亩,总库容347000立方米,配套建设渗沥液调节池一座。设计规模为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59吨,使用年限10年。该垃圾场2016年12月初移交凉州区市政管理局下辖的凉州区环卫所管理,当年12月4日起,凉州城区生活垃圾拉运至永昌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日处理垃圾约600吨。垃圾处理严格按作业标准卫生填埋,按标准分层摊铺压实,及时覆盖黄土,并使用水车装载喷雾器进行消毒、杀菌、灭蝇、灭鼠,使垃圾填埋工作达到无害化的处理要求。2018年1月初,该垃圾处理场停止大规模处理垃圾,并对已填埋区进行覆盖压实,留有3万方空间倾倒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因渗沥液调节池有少量渗沥液,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二)整改处理情况
    5月2日,凉州区市政局责成环卫所对填埋区及调节池喷洒除臭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喷洒除臭剂、清理调节池。截至5月3日16时,永昌生活垃圾处理场调节池渗沥液已全部拉运至市生活垃圾场渗沥夜处理站处理完毕。
    二、受理编号91:“民勤县收成枪杆岭有一养殖场在生态保护区内,植被破坏严重。”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养殖场是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杰。2014年6月,收成镇礼智村六社村民李杰在枪杆岭山东侧石头井修建养殖小场1处,并于当年8月注册成立了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2015年9月以来,该合作社在其养殖场周围共开发种植国有未利用土地122.8亩(养殖场西南侧105.5亩,北侧17.3亩)。主要种植甜高粱、玉米、苜蓿等饲草。2018年3月,因种植效益较低,该合作社对开发的土地进行了治理,现已栽植梭梭54.7亩,暂未种植任何作物的68.1亩。
    另外,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在未经水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开凿机井1眼,井口内径23cm,井深36m,主要用于人畜饮水及周边耕地灌溉。该机井没有办理用水申请手续,属无水权机井。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8年5月2日,接到信访投诉问题后,民勤县高度重视,组织县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收成镇政府、东湖镇政府等部门、单位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2015年以来,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在枪杆岭山石头井东侧共开发国有未利用土地122.8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之规定,民勤县国土局责令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非法开发的土地立即进行治理,恢复植被。
    针对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未经审批擅自取水的行为,民勤县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之规定,对该合作社做出以下处理: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开凿的机井限期15日内到水务部门报批或备案;二是对当事人拟处罚款2万元。
    经进一步核查,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属东湖镇下润村草原区域,不在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属于林地。
    (三)问责情况
    1.关于违法开发土地的问题。
经核实,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以来,在枪杆岭山石头井东侧本人养殖场周边共开发未利用土地122.8亩,该区域属西渠国土资源所管辖,县国土局党组对西渠国土资源所负有监管责任的干部何立文提醒谈话。
    2.关于违法取水的问题。民勤县金岗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机井位于东渠灌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水务局党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东渠灌区水利站副站长景鹏提醒谈话。
    三、受理编号92:“天祝县石门镇马营坡村有一煤场,在破碎煤矸石期间,粉尘影响周边村民。”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天祝县石门镇马营坡村确有一煤场,负责人系天祝县石门镇马营坡村村民武银亭,其在宅基地(2014年购买本村村民任福丁、王国俭两户约660平方米的宅基地)内堆放有原煤约200吨、块煤40吨。
    (二)整改处理情况
    经查,原煤系他人抵顶给武银亭的运费,块煤系其购买自用。武银亭堆放煤的宅基地内没有洗选、加工、破碎煤炭的设备,也未堆放煤矸石。由于该煤场离村庄较近,影响周边村民,2018年5月3日下午,武银亭联系卖家将堆放的煤炭全部运往永登县苦水砖厂。
    四、受理编号93:“凉州区大柳乡东社村二组村民反映,该村饮用水为地下水,井中抽出来的水表面有一层油状物怀疑地下水被旁边河内的污水污染。”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
    大柳镇东社村二组位于镇政府东南部,村庄沿白塔河西侧分布,距白塔河约240米。东社村现有12个村民小组520户2194人,二组现有村民62户252人。该组村民家里均建有自备水源井,井深约30米,人畜饮水靠提取地下水解决。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8年5月2日,收到信访投诉交办件后,凉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水务、环保、大柳镇负责同志及执法人员组成调查组,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核查。
    1.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了解,村民反映自备水源井水质不好,有时抽出来的水留存一段时间后水面有油状漂浮物。调查组现场抽取了农户自建水井中的水,通过肉眼观察水中无可见物,通过品尝无异味。由于现场无法确定水质情况,调查组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分别在东社二组张立民、张立永家自备井、凉清1183号灌溉机井三处采集了3组水样,并连夜送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
    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pH值、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氨氮、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等易超标因子及石油类等10项重点指标进行了监测,并具了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东社二组张立民、张立永家自备井、凉清1183号灌溉机井10项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该村二组张立民、张立永家自备水源井10项监测指标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2.处理情况。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确定该村二组自备水源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三)问责情况
    经查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未发现监管失职、失责问题。
    五、受理编号94: “凉州区康宁乡龙泉村徐家坊附近的石料场,开挖后生态未恢复,夜间偷着生产,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的石料场为凉州区隆德丰公司采石场(与2018年4月20日第二批41号信访投诉问题为同一家石料场,属重复投诉),法定代表人为王华,位于凉州区康宁镇龙泉村徐家山,南邻龙泉村十二组,距居民区约2500米;西边为国有荒山(张家山);北邻昌隆村一组,距居民区约600米;东边为国有荒山(郭家山)。采矿区属国有未利用地,主要开采加工生产各种规格的砂石料,该石料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9日,其环评、立项、工商、安监等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
    1.关于“开挖后生态未恢复”的问题。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隆德丰公司采石场2017年4月委托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凉州区隆德丰公司采石场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石料场边开采、边对采空区及周边覆土绿化、栽植树木,矿区陡坡进行了刷坡处理。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石料场场区道路两侧部分区域(约150平方米)裸露,未进行绿化。
    2.关于“夜间偷着生产”的问题。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根据凉州区供电公司提供的凉州区隆德丰公司石料厂2018年1月至5月2日用电情况分析,发现1至5月用电量是42200千瓦时,1至3月用电量较小,4月用电量较大,其中23:00时至次日7:00时用电量3128千瓦时,据此推断,该采石场4月夜间存在生产行为。该石料场环评、立项、工商、安监等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夜间生产属正常行为。
    3.关于“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
    经调查,此问题不属实。
    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进行了实地查看及查阅资料,该采石场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购置洒水车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设置喷雾装置,修建洗车平台。经查,该采石场进料为半封闭湿法作业,在破碎工段和筛分工段设置了喷雾装置,圆锥破碎工段粉尘通过管道引至一降尘室处理,购置洒水车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砂石料和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车辆出口修建了洗车平台,不存在产生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
    (二)整改处理情况
    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对石料场法定代表人王华进行了调查询问,查看了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情况,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环评等审批手续齐全。5月2日10时30分,调查组向凉州区供电公司送达了《关于协查供电情况的函》,同日22时50分,凉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作了调查询问。  
    石料场采取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在生产期加大道路及厂区洒水作业,及时更换破损的防尘网,对场区所有裸露地面覆盖抑尘网;二是加大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产生噪声;三是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受理编号95:“天祝县石门镇原武威地区水泥厂下面有一煤场,煤尘污染周边河道。”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查,天祝县石门镇原武威地区水泥厂下边确有一煤场,属原华冶集团石门河水泥厂,2003年12月改制为民营企业,由天祝县华藏寺镇村民王天录购买,2008年9月1日王天录将水泥厂下院出租给石门镇马营坡村村民褚国俊(出租期限十年),褚国俊于2012年7月26日注册成立天祝金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瑞新分公司,主要经营洗煤及备煤。该企业于2011年3月26日取得《天祝金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瑞新分公司年产6万吨洗精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市环开发〔2011〕90号),2014年3月18日变更《天祝金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瑞新分公司年产6万吨洗精煤技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适用的函》(武市环函〔2014〕30号)。并于2014年3月21日注册成立天祝银利达煤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洗精煤加工、销售等。由于煤炭市场行情低迷及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企业建成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3月19日,赛什斯镇村民赵生全和炭山岭镇村民常国金两人,从褚国俊妻子徐玉梅名下合租该场地用于临时堆煤,现堆煤4000多吨。根据该企业用地性质及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该场地适用于堆放煤炭。该煤场距离石门河河道102米,赵生全、常国金二人未进行洗选加工等作业,仅用于堆放煤炭。
    (二)整改处理情况
    对现存的4000多吨煤全部加盖防尘网,场地围墙高于煤堆高度,河道内未发现煤尘。
    七、受理编号96:“凉州区东丽达楼下的玉海菜面,从早上4左右开始饮食油烟及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查,投诉的餐馆为凉州区玉海清真牛肉菜面馆,负责人马玉海,身份证号622301195506230018;《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20602600378182,注册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374634,有效期至2021年6月11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店位于东小南街丽达百货楼下,坐西朝东,对面为邮储银行大楼,西面是正在建设的凉州宾馆东附楼,北邻丽达百货商业楼,南侧为商住楼。该店营业时间为5:30分至15:00。
    1.关于“饮食油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问题。
    该店操作间煮面的灶台上方安装有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一台,油烟净化器电源接通,清洗台账显示,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说明书要求为每3个月清洗一次);操作间南侧煮菜和卤肉的灶台上方安装有集风罩,烟道接至外墙,出口处安装有一台风机,未连接油烟净化设施,部分油烟排出窗外,对南面商住楼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2.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问题。
    凉州区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3日5时32分对使用的风机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道口南侧边界1米处,夜间噪声值44.7dB(A);凉州区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3日6时15分对使用的风机进行了噪声监测,昼间噪声值45.7dB(A)。玉海清真牛肉菜面馆烟噪声昼间、夜间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食药监局向凉州区玉海清真牛肉菜面馆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设立独立烟道并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将烟道提升至楼顶,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凉州区政府责令食药、环保、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截至2018年5月4日,该店拆除了外墙排风机,在操作间南侧炉灶上方安装了复合式饮食业高效油烟净化设备1台(负责人现场提供了型号为HF-FH-12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检验报告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结论: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该店在外墙的两个烟道出口处,设置专用烟道,烟道合并提升至楼顶。凉州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走访了该店南侧商住楼4户居民,居民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八、受理编号97:“古浪县群众反映,柳条河水库为该县城区水源地,但上游天祝县哈溪镇关家台村民在种植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污染水源地,种地车辆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
    近年来,天祝县哈溪镇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对柳条河水源地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关家台原有住户78户,27户自发搬迁到新疆、酒泉等地,35户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到南阳山移民点或县城,现剩余16户70人,人口外迁,大大降低了生态环境保护压力。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日,对武威市古浪县柳条河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地表水水质61个项目,《武威市环保局关于上报2018年饮用水源水质检测情况报告》评价结果为“柳条河水库水源达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威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认定“柳条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无主要污染源”。认定时柳条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安柳公路(X202)1条,柳条河水库周边确权土地面积869.7亩,群众实际种植面积193亩,没有产生新的污染。
    (二)整改处理情况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和底线,严格执行《甘肃省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教育群众转变施肥和用药方式,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九、受理编号98关于“凉州区西丽达后面居民反映,有人在后面盖房子,扬尘较大,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该处房产是张志山2013年从武威信用合作社抵顶不良资产拍卖所得,包括沿街面一栋4层楼、锅炉房、部分平房和院子。由于该院子原围墙裂缝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张志山对围墙进行翻修,并计划对院内地面硬化。由于工程规模较小,采取了抑尘措施,未使用机械设备,存在扬尘问题。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建设局责令业主张志山立即停止施工,对院内堆放的沙石料用抑尘网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落实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目前,该场地已停止施工,施工场地已全面封闭并对院内堆放的沙石料用帆布覆盖,裸露区域用抑尘网覆盖,待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办理后复工。
    十、受理编号99关于“凉州城区宝吉花园院内茶屋饮食油烟扰民。”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查,凉州区宝吉花园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土城巷中段,该住宅楼东邻居民楼、南邻马路、西邻甘肃移动公司武威分公司、北邻朗廷文化酒店和瑞一国际酒店,其1至2层为商业铺面,3至6层为居民住宅楼。商业铺面内共有6家餐饮单位,经现场核查,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有4家:
    1.武威市凉州区老回民精品自助火锅店,经营地址为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土城巷宝吉花苑;负责人马兰,身份证号652201199106132724;《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431825,注册日期2015年09月09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422637,有效期至2023年01月29日,主体业态为中型餐饮,营业时间为9时30分至晚上21时30分。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台账显示最近一次清理记录为2018年4月30)。店内操作间灶台上方安装有型号为LK-JX-6型机械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烤肉间安装有WL-FH-4A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器一台,排烟管道伸出窗口约60cm,排放的部分油烟影响了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2.武威市凉州区柴火原味大锅台,经营地址为凉州区土城巷06、07号,负责人王钧,身份证号622301197811270314;《营业执照》注册号92620602MA71KJJ965,注册日期:2015年05月14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1419438;有效期至2018 年05月27日;主体业态为中型餐饮。该店营业时间为9时30分至晚上21时30分。现场检查时,大厅就餐区摆放有11张就餐桌,每张桌安放大锅1口,上方均安装有集烟罩,在就餐区烟道汇合后通往北侧窗户外提升至二层,窗外烟道2.5米处安装有型号为PZ-YJ-D-2A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台,烟道两侧安装有副烟道两个,净化器正常运行,该店负责人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台账显示最近一次清理记录为2018年4月26日)。该店操作间摆放有液化气炉灶1台,上方安装家用抽油烟机1台,产生的油烟直接从操作间窗户排放,影响了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3.武威市凉州区丰收人家茶餐厅,经营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土城巷宝吉花苑商住楼一层03、04号;负责人张振杰,身份证号622301199201182391;《营业执照》注册号92620602MA72YGM949,注册日期2016年12月14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1517744,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6日,主体业态为小型餐饮。该店营业时间为9时30分至晚上21时30分。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台账显示最近一次清理疏通为2018年4月25日)。操作间炉灶上方集烟罩及烟道积有油渍,操作间北侧后墙窗口外侧上方安装型号为ZS-JD-2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因安装不合理,不能有效拦截油烟,排放的油烟影响了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4.武威市凉州区天洋茶楼,经营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58号(土城巷),负责人俞天洋,身份证号:622301197901047351;《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392841,注册日期2015年03月04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422653,有效期至2018 年09月23日,主体业态为小型餐饮,营业时间为9时30分至晚上21时30分。现场检查时,该茶楼负责人提供了该设备的检验报告、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台账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清理疏通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该茶楼操作间炉灶上方安装型号为HF-FH-12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店内净化器集烟罩上方有油渍,炉灶台面有污垢,油烟净化器排烟口下方墙面及地面有油渍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食药监局向存在问题的4家餐饮单位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的4家餐饮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餐饮单位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凉州区政府责令食药、街道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监督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截至2018年5月4日,4家餐饮单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老回民精品自助火锅店拆除了烤肉间伸出窗外的排烟管道,将烤肉间排烟管道和操作间烟道进行了连通,并安装了型号为WL-FH—4A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柴火原味大锅台拆除了家用式抽油烟机,更换了型号为WL-FH—4A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丰收人家茶餐厅拆除原有集烟罩和操作间外墙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安装了型号为WL-FH—4A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清洗了墙外陈旧油渍;天洋茶楼拆除了操作间后墙外排风机,将新设置的烟道提升2米,并清洗了墙面、地面未铲除的陈旧油渍。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走访了宝吉花园楼上4户居民,居民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十一、受理编号100关于“凉州区西营镇陈鲁村养殖场畜禽养殖粪便乱堆乱倒,垃圾池收集的垃圾未及时清运,臭气污染周边环境。”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西营镇陈鲁村位于S211线19公里南侧,有五个村民小组,居民285户1130人,各组均建有垃圾池1座,每个约6平方米,四周建有1米高围墙,供本组村民集中堆放生活垃圾,由陈鲁村村委会负责日常清运。现场检查时,陈鲁村5座垃圾池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
    被投诉的养殖场为凉州区西营镇陈鲁村三组村民鲁成章和鲁玉章2户的养殖场。鲁成章养殖场占地面积1.05亩,圈舍3栋409.41平方米,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现存栏生猪38头;南侧约30米处为村民鲁玉章养殖场,占地面积1.58亩,圈舍4栋538.56平方米,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现存栏生猪52头。鲁玉章养殖场南侧约50米处为西营镇陈鲁村三组居民点,现有居民67户215人。
    经现场检查,鲁成章、鲁玉章养殖场均未修建化粪池及堆粪场,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养殖场北侧空地上,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检查时确有异味。
    (二)整改处理情况
    调查组督促鲁成章、鲁玉章2户养殖户将露天堆放的畜禽粪便全部拉运至承包地内覆盖,发酵后还田处理。凉州区西营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雇佣车辆对陈鲁村5座垃圾池现有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在西营镇陈鲁村公共区域设置移动式垃圾斗2个,方便附近村民集中倾倒生活垃圾。截至2018年5月3日19时,养殖场内的畜禽粪污、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西营镇政府责成陈鲁村各养殖户于5月10日前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要求养殖户对粪污进行日产日清,拉运至远离居民点的地方进行集中堆放,并覆土盖压。西营镇对陈鲁村部分农户就粪污整改结果进行了走访,受访者均表示满意。陈鲁村已作出承诺,定期对本村5座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西营镇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措施,对全镇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整治乱堆、乱倒、乱排行为。
    十二、受理编号101关于“凉州区新城区宣武街天景上海城3号楼3单元2楼的杨师傅茶府,在为配套专用烟道的居住层楼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投入营业2月,请求查处。”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投诉涉及的茶府为武威市凉州区杨府人文茶楼,经营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路天景上海城3号楼商业二层1号;负责人杨金忠,身份证号622301198212078093;《营业执照》注册号92620602MA72QUQ51X。该店于2018年4月19日提交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单号:凉州区食许收字(2018)第060200594号,许可证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尚未营业。
    1.关于“产生油烟、异味的”问题。
    经调查,该信访投诉问题情况属实。
    该店位于凉州区新城区宣武街天景上海城3号楼,坐北朝南,属商住综合楼,东邻天景上海城三号楼二单元,西邻天景上海城三号楼四单元,北边为小区绿化带;南边为正在修建中的道路。该茶楼经营面积260平方米,操作间内有炉灶一台,灶头两个。该店操作间安装有机械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一台,净化效率85%-95%,油烟净化器、烟道出口和外墙均无油渍,未配备专用烟道。
    2.关于“已投入营业2月”问题。
    经调查,该信访投诉问题情况不属实。
    该茶楼于2018年4月中旬完成店面装修、服务员招聘等筹备工作,4月19日向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许可证尚在办理中,未对外营业。
    3.关于“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问题。
    经调查,该信访投诉问题情况属实。
    该店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管理目录》,该项目属于备案登记表项目,该餐饮单位未登录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食药监局向业主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店安装独立专用烟道,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截至2018年5月4日10时,该店已安装了独立专用烟道,《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杨府人文茶楼2018年5月3日登录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01862060200000161。宣武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天景上海城3号楼3单元附近的住户进行走访,共走访5户居民,居民反映杨府人文茶楼还没有正常营业,没有油烟味,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十三、受理编号102关于“凉州区高坝镇二坝村六组涝坝内堆满垃圾,无人清理。”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投诉反映的涝坝位于高坝镇二坝村六组南面丁字路口处,原是一处积水涝坝,面积约20m²,现处于干枯状态。现场检查发现,该涝坝内存在的生产生活垃圾,主要为附近农户倾倒的生活垃圾、农作物生产废弃物、塑料袋、牲畜污粪等。
    (二)整改处理情况
    高坝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雇佣清运车辆对二坝村六组涝坝内生产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转运,并将涝坝填埋夯实平整,设置垃圾箱2个,方便群众集中收集清运垃圾。截至2018年5月3日18时,高坝镇二坝村六组涝坝内共清理转运垃圾9车,垃圾已全部清运至武南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2018年5月3日入户走访,对附近居民进行了再宣传再教育,切实加强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督促群众相互监督,摒除乱倒乱扔垃圾陋习。
    凉州区责成高坝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巡察,坚决杜绝乱倒乱堆垃圾行为再次发生。同时督促各村组做好垃圾清理转运,确保不再发生垃圾乱堆无人清理的问题。高坝镇政府要严格按照高坝镇全域无垃圾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力度,与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督促各村制定村规民约,对群众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
    十四、受理编号103关于“凉州区浙江大厦主题餐厅的饮食油烟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经查,凉州区浙江大厦主题餐厅位于武威市凉州区步行街中段的浙江大厦综合楼6层,经营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58号浙江大厦综合楼六楼南2号;负责人周勇强,身份证号332526197411105319;《营业执照》注册号92620602MA74FXQE88,注册日期2018年02月11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1534051,有效期至2023年02月12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餐饮),正常营业时间为10时至21时30分。该主题餐厅东邻西大街前进巷5号住宅楼,南邻西大街青年巷1号住宅楼,西邻浙江大厦中央空调机房,北侧为步行街。
    1.关于“饮食油烟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该主题餐厅内共有餐饮单位11家,经现场核查,其中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餐饮单位3家:
    (1)武威市凉州区鱼缘石锅鱼餐厅,现场检查时,餐厅已安装LS-FH-12高效动态拦截式油烟净化一体机并正常运行,餐厅负责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及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个月清洗1次)。该餐厅烟道未通至楼顶,散发的油烟经操作间排风口排出,影响了青年巷1号住宅楼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
    (2)武威市凉州区鱼之宴餐厅,现场检查时,该餐厅已安装LS-FH-12高效动态拦截式油烟净化一体机并正常运行,餐厅负责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及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个月清洗1次)。该餐厅烟道未通至楼顶,散发的油烟经操作间排风口排出,影响了前进巷5号住宅楼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
    (3)武威市凉州区川甘在线餐厅,现场检查时,该餐厅已安装WL-FH-4A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餐厅负责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及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个月清洗1次)。该餐厅烟道未通至楼顶,散发的油烟经操作间排风口排出,影响了青年巷1号住宅楼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
    2.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凉州区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2日19时20分对正在使用的一台风机和两台一体式油烟净化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1号测点武威市凉州区鱼之宴餐厅风机东侧排放口上2米处,昼间噪声值60.8dB(A)(凉环测〔2018〕140号),噪声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食药监局对存在问题的3家餐饮单位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对3家餐饮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鱼缘石锅鱼餐厅、鱼之宴餐厅、川甘在线餐厅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安装独立烟道,并提升至楼顶。
    凉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3日责令武威市凉州区鱼之宴餐厅立即停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未采取降噪措施使用风机,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该餐厅涉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截至2018年5月4日12时,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3家餐饮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均按要求安装了不锈钢材质的独立烟道,并提升至楼顶。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反映的问题,分组对浙江大厦四楼平台、青年巷1、2号楼及前进巷5号楼(浙大主体餐厅所在及周边楼栋)相关住户进行了走访,共走访居民24户,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凉州区政府责令食药、环保、街道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监督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十五、受理编号104关于“民勤县西大街养蜂站家属院内有户人家养鸡,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查,投诉反映的养鸡户是民勤县易正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民勤县三雷镇西大街36号,法定代表人为姜虹,与养蜂站家属楼相毗邻,公司院内大门南侧建有16平方米土木结构平房一间,主要用于销售雏鸡,平房东墙临街,对外开有两个窗户。房内土炕上约有300多只雏鸡,还有干、湿的粪便和散落的鸡饲料及自动饮水设备。房内异味较浓,环境卫生差,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民勤县畜牧兽医局已向易正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雏鸡临时销售点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民畜整改字〔2018〕12号),责令该公司2018年5月6日前将平房内雏鸡转移,对房屋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公司负责人姜虹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并承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
    民勤县将继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民勤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民政办发〔2017〕98号),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取缔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十六、受理编号105关于“天祝县旦马乡山沟上边窑湾(原洪祥煤矿前边)开荒时破坏生态环境,一直未恢复。”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天祝县旦马乡山沟上边窑湾”,为天祝县旦马乡康路村上边窑湾,上边窑湾位于天祝县旦马乡康路村一组(红泉组),该区域全部为红泉组牧民的草场。投诉反映的“原洪祥煤矿”,实为原红泉煤矿,该矿位于天祝县旦马乡康路村一组,上边窑湾东南面,是1971年由康路村集体开办的,已于2010年关闭,现场已进行了治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8年5月2日13时30分,天祝县接到信访投诉问题后,立即安排县国土、林业、草原站和旦马乡抽调人员成立了联合工作组,通过现场勘查、实地走访,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关于“天祝县旦马乡山沟上边窑湾开荒时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现场核查,上边窑湾区域全部为红泉组牧民的草场,该区域除牧道外,不存在开荒行为。牧道在康路村一组和四组分界线处,全长约1公里,其中:500多米原为河坝,400多米是以前放牧形成的道路,平均宽约4米,两边均为草原,并已设置围栏。经走访康路村村民,牧道在60年代时就存在,该区域没有开荒现象。 
    2.关于“原洪祥煤矿前边开荒时破坏生态环境,一直未恢复”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原红泉煤煤矿前边不存在开荒现象,2018年5月3日,天祝县祁连林场出具便函(天祁林函字〔2018〕5号)证实该矿不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但煤矿前约20米山坡下有一椭圆形大坑,面积约940平方米,深度约8米,大坑四周设置围栏,周边植被已自然恢复。经走访康路村委会主任何天生、组干部杨民山和村民李斌成、陶芬梅、陶金成等人,证实原红泉煤矿前边的大坑是70年代农业学大寨时康路村集体为浇灌耕地所打的水井,后因水井废弃,山洪冲刷、形成大坑。
    天祝县已将原红泉煤矿前边大坑列入2018年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治理范围,目前正在组织招投标,计划5月20日开始治理,5月31日前完成。
  (三)问责情况
    经查实,投诉人反映的上边窑湾开荒时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原红泉煤矿前边存在的大坑,是上世纪70年代农业学大寨康路村集体打井时形成的,不是开荒形成,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十七、受理编号106关于“凉州区原农贸市场对面邻街家属楼下的餐厅饮食油烟及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的临街家属楼为凉州区东大街原新鲜信用社商住楼,东面为凉州区飞天假日大酒店、南邻居民住宅楼,西面为一商住混合楼、北邻马路,其1至2层为商铺,3至6层为居民住宅楼,商铺1层共有餐饮单位4家。经现场核查,存在油烟、噪声问题的有3家。 
    1.关于“饮食油烟影响周边居民”问题办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武威市凉州区贺师傅凉面馆,经营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负责人:贺生民,身份证号:622301196407273316;《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223668,注册日期为2015年8月28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569450,有效期至2023年04月23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餐饮),营业时间为7时至晚上15时。现场检查时,该店炉灶上方安装LS-FH-12高效动态拦截式油烟净化设备1台,排烟口位于该店南墙窗户外;该店负责人现场提供了型号为LS-FH-12高效动态拦截式油烟净化设备检验报告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3个月清洗1次,清洗记录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18年4月5日)。该店南墙窗户同时安装换气扇一台,直接将部分油烟排出窗户,影响了3至6层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2)武威市凉州区王行面馆,经营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新鲜信用社A-1号;负责人:王天龙,身份证号622301198509102031;《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484035,注册日期:2016年5月31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536417,有效期至2021年07月05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餐饮),营业时间为8时至晚上21时。该店炉灶上方安装有集烟罩1个,安装有JK-JD-2A京科蓝天静电式饮食油烟净化器1台,连接至外墙处安装有风机1台。现场核查时,该店负责人仅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3个月清洗1次,清洗记录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18年3月3日),现场无法提供油烟净化设施的检验报告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该餐馆油烟净化器与烟道接口封闭不严,有油渍渗出。油烟净化设施烟罩表面有油渍,油烟净化器下方及外墙烟道口下方有塑料瓶收集油渍,由于该店油烟净化器老化不能有效净化油烟,影响了3至6层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3)武威市凉州区可口客米粉砂锅店,经营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228号;负责人呼军刚,身份证号622826198604022130;《营业执照》注册号620602600467912,注册日期2016年04月12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206020134443,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1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餐饮)。该店营业时间为10时至晚上21时30分。现场检查时,该店食品加工区有炉灶2台,炉灶上方安装有集烟罩1个,安装有HX-YJ-D型静电式饮食油烟净化器1台,连接至外墙处安装有风机1台,油烟净化器与烟道接口封闭不严,有油渍渗出。油烟净化设施烟罩表面有油渍,油烟净化器下方及外墙烟道口下方均有半截塑料桶里面滴有油渍。该店负责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清理疏通记录台账(每3个月清洗1次,清洗记录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18年4月3日),现场无法提供油烟净化设施检验报告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由于该店油烟净化器老化不能有效净化油烟,影响了3至6层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2.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问题办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2018年5月2日21时20分,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对贺师傅凉面馆正在使用的一台和面机和一体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贺师傅凉面馆后厨一体式油烟净化机南侧外1米处,(一体机)昼间噪声值67.7dB(A)、(和面机)昼间噪声值46.9dB(A)(凉环测〔2018〕141号),该店一体式油烟净化机噪声昼间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2)2018年5月2日20时10分,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对王行面馆正在使用的一台风机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王行面馆后厨风机南侧外1米处,昼间(风机)噪声值66.7dB(A)、(凉环测〔2018〕142号),该店风机噪声昼间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2018年5月2日19时45分,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对可口客米粉砂锅店正在使用的一台风机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可口客米粉砂锅店后厨风机南侧外1米处,昼间(风机)噪声值58.3dB(A)(凉环测〔2018〕142号),武威市凉州区可口客米粉砂锅店风机噪声昼间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二)整改处理情况
    凉州区食药监局对3家餐饮单位宣传了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饮食油烟方面问题的3家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凉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3日责令贺师傅凉面馆、王行面馆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噪声行为。
    截至2018年5月4日,王行面馆、可口客米粉砂锅店已更换安装一体式油烟净化器,3家餐饮单位外墙均已洗刷干净。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走访了该商住楼4户居民,居民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凉州区环保局对贺师傅凉面馆、王行面馆涉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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