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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时间 | |
回复内容 |
网友: 你好!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武威职业学院食堂搬迁的有关问题,市政府安排武威职业学院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武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6〕15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武财资〔2017〕20号)有关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要求,武威职业学院拟对学生一、二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根据《武威职业学院饮食管理中心饮食窗口委托服务协议》,你的经营期限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合同现已终止。学院对学生一、二食堂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时,对所有经营户都给予了合理安排,你反映“要求经营户无条件搬走”的问题不属实。 武威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当面向你反馈了有关情况。如你还有不清楚事宜,可向武威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935-6975136)。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武威职业学院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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